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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居间合同中介费收费不合理可以拒绝支付吗
发布日期:2018-05-04    作者:戴允丝律师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进行租房或买房,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可以为当事人节省很多的时间,同时也能找到比较满意的房源。此时二手房中介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具体是多少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一般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成交价的2-3%,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全是自己纯赚的。
二、二手房咨询收费有两种:
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尤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三、二手房没买成要交中介费吗
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具备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房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过户时间、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视为中介方已促成买卖合同成立,通常情况下,中介方有权要求各方支付佣金。
但是,买卖合同的成立不代表交易一定能够完成,中介机构全面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面审查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以及中介方在此过程中是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应获取佣金的衡量标准。
如果中介机构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的履行并非中介机构的责任,那么委托人不能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
相反,如果产权无法过户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未能告知相关法规政策,那么即便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也不能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取报酬。
很多情况下,收取二手房的中介费都是在买卖成交的时候,此时一般是收取成交价的2-3%,有的小公司甚至收取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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