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权利(二)双倍工资差额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法》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个别行为规定了惩罚性的赔偿措施即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今天与大家分享赔偿双倍工资差额的适用情形及注意事项。
一、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适用的情形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入职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两种类型的区别
上述两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情形存在着本质区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只是缺乏书面劳动合同,说白了就是劳动合同这张纸,没有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应当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建立,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为依据。
王蔚律师提示:在劳动纠纷中,主张双倍工资相对于其他请求相对简单,主要是因为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劳动者仅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存续期间两个事实即可。但是在主张双倍工资时应注意三个问题:第一、签订书面合同后未给劳动者书面合同不属于未签订书面合同情形;第二、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不属于支付双倍工资范畴;第三、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工资时效为一年,从申请仲裁之日起往前推一年,在该范围内的月份的双倍工资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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