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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采取不当手段恶意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08-28 作者:
刘琬琳律师
劳动者采取不当手段恶意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该如何处理?
如确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以获取不当利益为目的,通过找替身代签等手段,致用人单位未与其本人签订真实的书面劳动合同,上述行为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条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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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关于支付双倍工资请求权成立的构成要件之一 ——须用人单位主观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对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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