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有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整个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包括申请、审核、认定等各个环节。
对于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办法还规定了受理的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对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坚定结论一般60日内会做出,特殊的可以延长30日。
什么情形是工伤
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均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次性补偿行吗
一次性补偿多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在有工伤保险的条件下,工伤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伤残就业补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遇到工伤,农民工可以领取(而非接受)上述一次性补助金,但相关补助金的数额会根据是否保留劳动关系,以及伤残等级等不同而有所差别。
特别提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农民工与用工方仓促签订的显失公平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对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具法律效率有明确规定。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了法律公平合理原则。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