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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新入职发生工伤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6-30    作者:张梅律师
1、新入职员工第一天发生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注意事项
1、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也就是在1年内必须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一般是单位也就是供电站来申报,如果单位不给申报的,职工本人及家属都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
4、工伤鉴定后,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支付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5、工伤待遇按照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什么等级对应什么待遇。大腿一般是股骨骨折吧,一般是十级,如果实施了内固定术是九级,如果影响到髋关节也许级别能更高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基本信息
主要参考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关于员工新入职发生工伤这个问题,从公司这方面来说,应当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避免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发生了工伤也应该完善公司的医疗保险的相关制度,充分保障员工的安合法权益。从员工这个方面来说,一定要在入职之前,必须注意一些相关的事项,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保持理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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