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男子不顾劝阻醉驾身亡,同桌未劝酒也被判赔!
发布日期:2017-12-18    作者:110网律师
  张某与同事李某等九人相约聚餐,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已经醉酒的张某却执意要自行驾驶摩托车离开,没想到意外发生,张某醉驾身亡。事后,张某的亲属将当晚参与饮酒的李某等9人起诉到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除1人提前离席不担责外,李某等8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会承担适当责任。但,做到以下4点,则酒友或不承担责任: 
  1、不强迫性劝酒,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或者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3、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 
  4、酒后驾车及时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当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如果不能到以上四点,同饮者就会或多或少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来源:网络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劝酒|同桌喝酒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