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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疗纠纷,不能靠“闹”!
发布日期:2017-10-30    作者:李海律师
近日,市妇幼保健院大门被堵的视频,在朋友圈炸了锅
起因是一名孕妇因产后出血,抢救无效死亡,40余家属怒而封堵医院大门
死者家属遭遇值得同情,心情可以理解。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虽然上天入海不再是神话,但仍有很多疑难杂症是现实的医疗技术难以攻克的。当处于弱势的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撒手人寰时,亲人的悲痛瞬间转化为愤怒,发泄到医生的身上。
纵观近年来,医患纠纷乃至恶性伤医事件时有发生,从挂横幅、摆灵堂等行为,到辱骂甚至伤医杀医等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甚至出现了一批以此作为谋生手段的职业医闹。极大地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给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进而出现医生护士带着头盔上班的谈资。
 
2016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保监会等9部门联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方案中要求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制止,特别是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还需要提醒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正式写入刑法,也就是说医闹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患者家属应依法、理性维权,不要有过激行为,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以免触犯刑法。  

零容忍的做法几乎是最严厉的手段,其目的是保护医生护士们的人身安全,希望大家有一个相对太平的工作环境。但这做法会立即引起争议。为什么受保护的是他们而不是他们呢?难道死了人的一方反而有罪了乎?
家务事最大的麻烦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解决起来非常束手。要让患者家庭心服口服,除了强硬打击,更要将心比心,给予应有的人性引导
归结为一点就是: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医患纠纷可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二是行政解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司法裁决
此外,不妨借鉴一下美国的医生保险制度,医院为医生购买保险,当出现医疗事故时,患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医院的正常秩序不用担心受到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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