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增加新任代表审核
发布日期:2017-06-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
办理条件
1、代表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
2、首席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
所需材料
、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新增代表申请书;
2、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给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的授权书;
3、拟任首席代表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相同职位人员的确认书,及该所合伙人名单;
4、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的律师执业资格以及拟任首席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其他拟任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的证明文件;
5、该律师事务所所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协会出具的该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为本地区律师协会会员的证明文件;
6、该律师事务所所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管理机构出具的其拟任代表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的证明文件;
7、拟任代表的执业责任保险文件;
8、各拟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护照)、简历、1张大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后注明代表处名称及拟任代表姓名);
9、原执业驻内地代表处所在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该代表任职期间有无违纪处罚及原执业驻内地代表处已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提起减代程序的证明材料;
10、原代表执业证的复印件(加盖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章)。
1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派驻(变更)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申请表(一式六份);
上述申请材料1-7项应当有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文为外文的,需附中文译文。
申请材料应按上述顺序予以编码并装订成册,每一项申请材料按照先外文后中文(如有外文)的顺序排列,并用明显标志将中英文材料予以区分;申请人应提供准确清晰的材料目录并附在申请材料之前;申请材料按正副本形式分别装帧成三份。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广东省司法厅,工作人员按照受理条件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的,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申请人在首次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补齐材料的,按照前项规定办理;申请人在首次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满3个月未能补齐材料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审查
广东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决定,对许可增加的代表发给执业证书;对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其理由。
(三)送达
对许可增加的,告知申请人并指导其办理相关手续。
对不予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根据申请人的选择采取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直接在广东律师管理在线上申报;
2、报送材料到广东省司法厅;
3、广东省司法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广东省司法厅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登记。
5、广东省司法厅根据申请人的选择采取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6个月
承诺期限:60天办事窗口
律师管理(外管)业务办理窗口(该窗口为本许可事项的核准单位办事窗口,本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窗口详见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15楼律师管理处1525房
联系电话:020-86351132
交通指引:最近的公交站
雕塑公园站 430M;
停靠线路:189、278 、36 481 481循环线、543、544、546、547 、561、66 、706、76A、 76、810、864 、大学城1线、夜32、 夜9
广园新村站 600M;
停靠线路:175、179、181、182、189、199、241、24、257、265、273、278、298、32、38、46、540、60、63、805、810、921、高峰快线17、高峰快线4、旅游3线、夜35
中医学院站 630M;
停靠线路:101、103、105、124、181、182、185、186、187、244A、244、244快、244、24、251、254 、257、265、273、280、284、34、38、470循环线、58A、58、805、807A、807、87、886A、886、高峰快线5、夜22、夜40 ***
最近的地铁站
三元里站
车程:1.6KM A2出口
越秀公园站 车程:3.2KM B1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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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长途汽车站
广园客运站 车程:2.6K
广州省站 车程:3.8KM
广州市站 车程:3.8KM
流花车站 车程:3.8KM
*** 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车程:31.1 公里 – 大约 27 分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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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0号发布、第84号修正、第104号修正、第131号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