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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合并、分立审核
发布日期:2017-06-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


办理条件

1、合并、分立后的代表机构的代表应当是港、澳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
2、首席代表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
所需材料

1、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合并、分立代表机构、拟派驻代表的申请书;
2、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分立代表机构的合伙协议;
3、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给合并、分立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拟任首席代表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相同职位人员的确认书;
4、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的律师执业资格以及拟任首席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其他拟任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的证明文件;
5、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所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协会出具的该代表机构拟任代表为本地区律师协会会员的证明文件;
6、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所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管理机构出具的各拟任代表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的证明文件;
7、各拟任代表执业责任保险文件;
以上材料应当有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认证转递。
8、各拟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护照)、简历、1张大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后注明代表处名称及拟任代表姓名);
9、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
上述所列文件材料应当有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
申请材料应按上述顺序予以编码并装订成册,每一项申请材料按照先外文后中文(如有外文)的顺序排列,并用明显标志将中英文材料予以区分;申请人应提供准确清晰的材料目录并附在申请材料之前;申请材料按正副本形式分别装帧成三份。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受理
申请人报申请材料到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工作人员按照受理条件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予以审查;
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
(二)审查
广东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决定,对许可合并、分立的代表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对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
(三)送达
对许可合并、分立的,告知申请人并指导其办理相关手续。
对不予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根据申请人的选择采取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直接在广东律师管理在线上申报,可将申办材料邮寄至当地受理机构;
2、报送材料到广东省司法厅;
3、广东省司法厅作出许可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登记。
4、广东省司法厅根据申请人的选择采取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法定期限 6个月
承诺期限:60天办事窗口

律师管理(外管)业务办理窗口(该窗口为本许可事项的核准单位办事窗口,本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窗口详见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15楼律师管理处1525房
联系电话:020-86351132
交通指引:最近的公交站

雕塑公园站 430M;
停靠线路:189、278 、36 481 481循环线、543、544、546、547 、561、66 、706、76A、 76、810、864 、大学城1线、夜32、 夜9

广园新村站 600M;
停靠线路:175、179、181、182、189、199、241、24、257、265、273、278、298、32、38、46、540、60、63、805、810、921、高峰快线17、高峰快线4、旅游3线、夜35

中医学院站 630M;
停靠线路:101、103、105、124、181、182、185、186、187、244A、244、244快、244、24、251、254 、257、265、273、280、284、34、38、470循环线、58A、58、805、807A、807、87、886A、886、高峰快线5、夜22、夜40 ***

最近的地铁站

三元里站
车程:1.6KM A2出口
越秀公园站 车程:3.2KM B1出口
广州火车站 车程:3.5KM

最近的长途汽车站

广园客运站 车程:2.6K
广州省站 车程:3.8KM
广州市站 车程:3.8KM
流花车站 车程:3.8KM

*** 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车程:31.1 公里 – 大约 27 分钟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0号发布、第84号修正、第104号修正、第131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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