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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05-17    作者:孙新律师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
  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第一、 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第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第三、 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第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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