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微信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证据使用?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蒋艳超律师
微信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证据使用?首先,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在民事案件,包括民间借贷案件当中是特别重要的环节,所以我们在参与民间借贷的过程当中,对于出借人来讲,一定要保存收集好证据。证据除了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转款的凭证,这些都非常重要,那么现在很多的借贷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证据叫电子证据,包括微信聊天的记录、支付宝的记录以及短信、电子邮件等等这些非传统的纸质证据形式。那么我们国家的合同法,还有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解释也都规定了,这一类的电子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那么这些证据跟传统的证据有很大的不同,就是数量很大,保存起来可能也不方便,同时也有可能容易被篡改。比如说冒用别人的微信账号去借款的情况,如果说走到了司法程序,法院还是认可所证明的内容,所以保存这类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的,由于这些证据容易被修改,或者是说容易遗失,那么法院通常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这些证据它并不能单独使用,也就是说在法官判案的时候,他会结合其他的一些书证或者是其他的证据来对这些电子的信息进行比对,或者是说互相来印证,这样的才能最终做一个事实的判断。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