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伤及工亡赔偿计算方式及依据
工伤及工亡赔偿计算方式及依据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4、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3、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四、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无此津贴)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
1、一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60%
五、工亡补助:
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