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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河北工亡赔偿依据、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11-03-05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最新河北工亡赔偿依据、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一、河北工亡赔偿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河北工亡赔偿项目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即重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现在全国统一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仍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河北省为市级统筹。如在石家庄发生的工亡,要按石家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
3、供养亲属抚恤金,仍按以前规定执行。
三、河北工亡赔偿计算
1、一次性工亡补助
2011年工亡赔偿为:19109×20=382180
2、丧葬补助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配偶和其它亲属区别不同比例,一般按月领取。
配偶:本人工资×40%
其它: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

注:《2011年最新河北工亡赔偿依据、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始发出处:石家庄律师网www.swzls.com,原创作者:梁保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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