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7-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尽管我国宪法规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且对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实践表明,这-制度本身还存在许多不少缺漏和不足。综合各位学者的观点,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大致存在以下问题:
(1)排拒最高法院违宪审查权; (2)宪法监督没有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3)宪法监督范围狭隘;(4)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解释相分离,使宪法监督权虚置; (5)宪法缺乏适用性,使宪法监督缺少了根基; (6)宪法监督主体模糊不清,缺乏专门性; (7)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 (8)行政层级关系监督不利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审查权的行使; (9)对公民的宪法意识的提高不够重视; (10)宪法监督缺乏连续性; (11)宪法监督缺乏准确性; (12)缺乏明确的监督对象、具体的监督程序和有效的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