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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网络上传淫秽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处罚
发布日期:2017-03-16    作者:邓普云律师
男子利用网络上传淫秽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处罚此文章帮助了282人 | 作者:武汉刑事律师 | 来源:法邦网武汉刑事栏目关注:薄谷开来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陈明月交通肇事罪逃逸后自首刑讯逼供案例 刑讯逼供立案标准男子利用网络上传淫秽视频
被告人马某是某公司电脑部的副经理,是“性吧”网站“性之影吧”板块的高级版主。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20日,被告人马某先后多次在互联网“性吧”网站“性之影吧”板块内上传淫秽视频文件链接,其上传的链接点击量达到三十万余次。公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
马某辩称上传视频文件链接不为挣钱,只为获取更高积分,取得更大权限,同时,也可以在闲暇时间缓解工作、家庭生活的压力。马某的辩护人认为,马某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且认罪、悔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处罚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利用互联网向他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予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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