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多次贩卖毒品累犯从轻判处,艾述洪成功辩护
被当场挡获24.5克毒品,且涉嫌多次贩卖毒品,资深律师艾述洪成功为累犯罗某辩护,最终仅获刑二年
——本网资深律师艾述洪为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罗某提供罪轻辩护,一审最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从轻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
关键词:贩卖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案情简述】——罗某涉嫌多次向陈某等人贩卖毒品,且被挡获时,当场查获24.5克冰毒和麻古一颗。
2012年9月10日20时许,罗某在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玉石加油站内被公安机关挡获,民警当场从罗某丢弃在附近草地上的封口袋内及其乘坐的红色奥拓车内查获净重为24.417克的白色晶体8包以及净重为0.0937克的红色片剂(即麻古)一颗。另有陈某、高某某等人指证罗某多次向他们贩卖过毒品冰毒。
2012年9月24日,罗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刑事拘留。
2012年9月28日,罗某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批准逮捕,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二、【辩护思路】——鉴于本案的指控证据存在巨大瑕疵,辩护人决定以证人证言为突破口,以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为辩护方向进行罪轻辩护。
承办律师艾述洪接受委托之后,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件材料、调取相关证据材料,针对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罗某犯贩卖毒品罪,进行了当庭辩驳并在庭后提交了辩护词,对观点进行了更为详尽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