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生存营销中必要的准备
孔子说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思是说一个人要把事做好,必须把工具准备好。既然律师把营销作的利器,总得有所准备。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结果只会是越抱越蹩脚,费时费力最后还不讨好。律师在营销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刚刚入行的律师,一定要准备工作下下功夫。
律师营销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卖什么,二是卖给谁。所以制造“卖点”是律师在营销前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制造卖点,才能“勾引”客户,实现服务。
如何在准备工作中制造卖点,具体做法如下:
1、在选择了专业和专门的服务后,下功夫熟悉和了解专业和领域内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重要的法律条文务必熟记在心,应答自如,就像要上考场一样。
2、收集相关的案例,找出三到五个典型案例,编成故事,随时对人讲故事。
3、熟悉掌握与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的格式、范本,并能快速制作出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4、充分利用去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有针对性查阅相关领域或专业的案卷材料,了解司法实践中法官所需要的材料与律师提供材料的对应关系,同时熟练掌握装订整理材料、装订案卷等基本功。遇到实际问题,一定要向有经验的法官和律师问清楚。
5、如果有现成的案件,认真做好三个案件。第一个模仿或在指导老师一步一问的指导下完成,第二案件在指导下独立完成,第三个案件完全独立经办。如果没有业务来源,就选择三个同一类型的已结案件,模拟进行学习和训练,并去法院全程旁听相关类型案件的审判过程。
6、结合专业或选择的服务领域热点的法律问题和案例,写几篇论文或案例分析,以供发表和宣传,力求能刊物和媒体上发表。
7、结合所选择专业和相关服务目标客户群的需求,准备一个是二十分钟左右演讲稿,一个二个小时讲课的课件或稿件。内容力求具体、生动、通俗易懂,目的就是要让不懂法律人一听就明白。
8、设计好自己的简介和专业背景,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宣传资料、名片、网站、网页等,设计好与客户沟通的电话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总体要求是直接、简单、明了、生动。要求:能吸引别人的兴趣和关注。
以上这些准备工作,都是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果扎扎实实地做,快则三到六个月就能完成,慢则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起码一年的实习时间是足够的了。近年来也有很多律师在从事营销,但效果往往不理想,或根本就没有效果,原因往往都是因为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总之还是那句话:世界上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成功只属于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