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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尽在细节中——《提讯证》在律师阅卷中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7-01-19    作者:单义律师
魔鬼尽在细节中——《提讯证》在律师阅卷中的重要性 肖文彬 刑事法律实务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肖文彬
公众号: 诈骗刑辩肖文彬


全面细致审阅案卷材料是刑事律师的基本功底,也是刑事辩护的基础与前提,魔鬼尽在细节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律师阅卷直接影响到刑事辩护的成败!


笔者在审阅刑事案卷过程中,一定要做详细的阅卷笔录,对当事人有利、不利且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内容必须详细记载,并带着问题去阅卷。笔者在审阅《讯问笔录》前,首先关注的便是《提讯证》。别少看这个《提讯证》,专业律师通过比对可以发现不少问题:


通过与其他同案犯的《提讯证》相比较,可能会发现讯问的侦查人员存在同一时间“分身”讯问的违法情形,进而影响讯问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通过比对讯问时间先后及讯问笔录内容,可能会发现同一侦查人员先后通过对不同同案犯的讯问里,存在以甲的供述来对乙进行诱供、指供的违法情形;


三、通过核对提讯时间,看是否存在侦查人员对被告人进行疲劳审讯或缺失部分笔录的情形。疲劳审讯是属于非法审讯,可能会影响到口供内容的真实性问题;而缺失的笔录可能就是影响无罪、罪轻的关键笔录,因此律师阅卷不可大意;通过核对讯问人姓名,查询一下看是否存在非侦查人员参与讯问的违法情形。


由此可见,一个简单的《提讯证》里居然隐藏了这么多有辩护价值的信息和内容!谁说阅卷没用?那是对当事人不尽责、不专业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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