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省级综合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在洛阳市、焦作市、安阳市、许昌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巩义市、永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二、试点工作要按照《河南省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见附件)要求,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厘清政府与市场、省级与市县、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探索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国内贸易流通体系和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国内贸易流通管理体制,努力增强国内贸易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试点市政府要围绕健全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发展体系、创新国内贸易流通发展方式、强化国内贸易流通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流通管理体制等五方面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试点市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综合协调,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要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试点任务,及时总结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省商务促进资金中筹措资金,给予试点市适当的支持。要加强督导和跟踪问效,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河南省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 综合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30号),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创新发展,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厘清政府与市场、省级与市县、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探索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国内贸易流通体系和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国内贸易流通管理体制,努力增强国内贸易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健全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发展体系、创新国内贸易流通发展方式、强化国内贸易流通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流通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省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二、试点任务 (一)健全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发展体系。加快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加强大型物流节点和公共物流配送设施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构建县(市)、乡镇、村物流节点网络,探索城乡一体化配送模式。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投资保障、运营和监管新模式,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完善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便民菜店等建设。构建开放融合一体的流通新格局,促进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内外贸融合发展。 (二)创新国内贸易流通发展方式。积极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广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倡导绿色流通、循环消费。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增强国内贸易流通创新支撑能力。加强以诚信兴商为主要内容的商业文化建设,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深度融合。 (三)强化国内贸易流通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完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行业统计监测制度,夯实国内贸易流通统计基层基础。完善市场应急调控机制,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保障基本消费。 (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行流通领域综合执法,加强商务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探索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为核心的国内贸易流通信用体系。 (五)探索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优化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适应大流通、大市场发展需要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制订国内贸易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提高行政审批便利化水平,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行政机关与国内贸易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推动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新型合作关系。 试点市要根据上述要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在全面落实试点任务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突出1—2个方面重点工作,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组织实施 各有关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试点市政府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宏观指导、督促推动、总结评估和跨部门政策协调,适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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