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 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加快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产业是决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所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要顺应产业变革大势和发展规律,坚持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一起抓、创新驱动与投资驱动一起抓、重点地区与重点园区一起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聚焦产业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动力,以扩大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为主攻方向,以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着力点,积极培育新动能,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进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和网络经济大省建设,构建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率的现代产业体系。 到2018年,通过在网络经济、现代服务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五大产业领域集中实施21个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80项重点举措,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成效,产业供给结构持续优化,网络经济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先进制造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产业供给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产业供给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网络经济新业态。 围绕破解新业态、新模式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发展网络经济新形态,拓展网络经济发展新空间。 1.实施“互联网+”行动。 (1)实施“互联网+”11大行动,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放宽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突破“互联网+”发展瓶颈制约。 (2)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在协同制造、高效物流、现代农业、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组织推进试点示范,培育“互联网+”骨干企业。 (3)依托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 2.实施大数据创新发展行动。 (1)积极申建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探索形成一套适应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 (2)制定部门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加快全省基础信息库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河南省政府数据服务网,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利用。 (3)突出交通物流和农业粮食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重点在电子商务、经济运行、先进制造、益民服务等领域推进试点示范,培育发展新业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 3.实施物联网创新发展行动。 (1)制定实施《河南省物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推动物联网健康快速发展。 (2)加快各类先进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优势产业。 (3)加快建设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试点省,在农业生产、交通物流、城市管理等领域推进试点示范,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通信管理局。 4.实施电子商务跨越发展行动。 (1)加快建设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综合园区”发展、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三个平台,以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信用管理、质量安全、统计监测、风险防控七个体系。 (2)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和示范单位创建,新建10个左右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3)推动“豫货通天下”工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促进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实现服务民生模式创新、传统商贸业转型、工业生产组织方式转变。 (4)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建设,提高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通信管理局。 5.实施信息网络能力提升行动。 (1)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优化网络资源配置,到2018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超过30000吉比特每秒(Gbps),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 (2)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倍增计划。推进光纤宽带和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米字形通信网络枢纽,建设区域互联网交换中心和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提升骨干传输网络能力。 (3)落实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快农村及贫困地区宽带网络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围绕破解服务业结构不合理、有效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强新业态开发,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供给规模和质量效益。 6.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创新融合工程。 (1)建设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加快郑州—卢森堡航空“双枢纽”建设,加密国际货运航线,拓展国际空空中转业务,完善卡车航班网络,探索发展高铁货运,争取空铁联运试点。加快郑州国际陆港建设,推动中欧(郑州)班列开行班次和货值在全国保持前列。 (2)开展郑州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重点推动多式联运、区域一体化协作、政策环境等创新。 (3)创建示范物流园区,力争3年新增20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3家左右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 (4)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引导省内传统仓储、运输、货代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外包或成立专业化物流公司等形式,剥离企业内部物流业务。建设企业供应链管理平台,配套建设一批产业聚集区公共外仓。 (5)实施智慧物流升级行动。建设食品冷链、零担货运等领域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以各级示范物流园区为重点,3年实施20个左右智慧物流应用示范项目。 (6)提升消费品物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公共配送网络,引进大型快递企业建设区域分拨中心,建成6000个快递终端投送网点。 (7)加快建设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3年新引进金融机构10家,金融机构总数突破300家,培育1—3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龙头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全面完成县级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建立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合作模式。支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9)支持“金融豫军”加快发展。壮大中原银行、中原证券、中原农业保险、中原信托、中原资产、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地方金融主体,争取设立民营银行、中原寿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推进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争取中原证券回归A股上市。 (10)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郑州商品交易所向综合性期货交易所转型,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完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平台,健全企业上市融资服务体系。 (11)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大力扶持融资租赁企业,支持开展飞机、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加快设立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12)扩大研发设计服务规模。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实施大中型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建成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人力资源服务发展。 (1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培育一批年营业额超亿元的专业节能服务企业。 (14)完善检验检测服务网络。加快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和新乡、许昌等市检验检测基地建设,建成50个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重点实验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邮政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民航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郑州铁路局。 7.实施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提升工程。 (1)建设知名旅游目的地。依托“一河两拳三山四都”(“一河”指黄河,“两拳”指少林拳和太极拳,“三山”指太行山、嵩山和伏牛山,“四都”指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四大古都)资源,加快建设郑、汴、洛、焦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积极创建国家公园,新增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5A级旅游景区。加快郑州、济源、栾川等10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支持兰考县建设红色旅游示范区,建设大别山无障碍旅游区。 (2)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南太行、伏牛山、黄河等跨区域旅游通道,完善交通标识、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沿路立体景观、自驾营地和休闲驿站等配套设施,培育一批精品自驾游线路。 (3)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推进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实现免费无线网络、智能导游、在线预订等功能全覆盖,加快郑州、洛阳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 (4)大力推动旅游扶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支持272个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转化。 (5)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载体建设。依托功夫、根亲等文化资源,建设发展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提升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加快登封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示范基地,培育1—3家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5家左右经营收入过20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 (6)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文化+”行动和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意设计龙头企业和机构,打造1—2家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的新型媒体集团,培育5家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融合型骨干企业。 (7)打造中原文化精品。以中原文化特色和豫派原创为重点,在影视、出版、动漫、演艺产品等领域创作开发10—15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精品,培育一批文化名家大师。 (8)扩大健康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支持新建一批市级和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紧缺型专科医院,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共建高端医疗健康项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免费、低收费开放,新建一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9)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养老健康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加快推进洛阳、漯河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文改办、新闻广电出版局、体育局、旅游局。 8.实施服务业“两区”提速增效工程。 (1)提升商务中心区生产服务功能。以服务制造业升级为重点,提升省辖市商务中心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以服务县域产业集聚区和市场为重点,提升县(市)商务中心区配套服务功能。 (2)提升特色商业区生活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精品街区和新型专业市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商品交易和特色服务集群。 (3)完善“两区”运营管理机制。推动“一区多园”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专业园区和新型交易市场纳入服务业“两区”。通过委托管理、机构套合等方式,创新服务业“两区”行政管理体制,推行公司化开发运营模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三)推动制造业提质转型。 围绕解决先进制造业比重偏低、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供给不足等突出矛盾,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认真落实支持实体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制造业有效供给能力。 9.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 (1)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和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智能电网装备、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机、大型成套装备等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建设。 (2)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试点,提升服务型制造能力。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10.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1)支持装备、汽车、轻工、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集成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等仿真技术,建设具备数据采集分析和制造执行系统的智能车间。 (2)支持化工、冶金、食品等行业采用信息技术,构建制造资源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具备计划排产、生产协同、设备互联、资源管控、质量控制、决策支持等系统功能的智能工厂。 (3)组建省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建设省级工业云平台,推动互联网企业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以数据聚合和知识共享为基础的云制造服务。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通信管理局。 11.实施消费品升级工程。 (1)推动日用消费品结构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引进培育优势品牌企业,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推广大规模定制化生产模式,突出发展智能家电、定制家具和整体厨卫、品牌服装服饰等时尚产品,大力发展烘焙、膨化、糖果等主流休闲食品,提升速冻面制品、预制菜肴、调理肉制品等冷链食品生产规模,加快发展以豫产道地药材为主的现代中药、养生保健等健康消费品。 (2)加速发展新能源汽车。落实国家、省财政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计划,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总成成套能力,加快整车企业纯电动和氢动力汽车产业化,规划建设覆盖全省中心城市的充换电设施。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能源局。 12.实施绿色制造推广工程。 (1)实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行动。开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能源等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标对标活动,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 (2)实施节水领跑者行动。开展高耗水企业水效对标活动,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加快化工、钢铁、造纸、制革、印染、食品、医药等行业节水改造。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推行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制度。加快城市中水、矿井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3)实施工业生产清洁化行动。加快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环保升级改造,实施有色金属、化工、制浆造纸、皮革、铅酸蓄电池、发酵、印染、电镀等行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 (4)实施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行动。强化低品位难处理矿产资源、冶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尾矿、煤电固废等综合利用,建设洛阳、焦作、三门峡等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城市矿产”资源规模化和高值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等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设一批静脉产业示范园区。 (5)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清洁能源供热锅炉。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园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到2018年,50%以上省级产业集聚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商务厅、质监局。 13.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1)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推动利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制造企业全面改造,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推进国际对标,发展精品制造,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 (2)实施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和追溯体系,完善设计创意、价值评估、产权保护等品牌服务体系,推动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 (3)开展工业强基专项行动。推动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支持开发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加快突破先进基础工艺瓶颈制约,建立完善工业基础数据库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14.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1)完善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载体功能,开展区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试点,推动检验检测、职业培训、展示交易、智慧园区等公共平台建设。 (2)支持省辖市统筹区域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配套,推进主导产业链式发展,加快培育郑州电子信息、郑州汽车产业、洛阳智能装备、漯河食品等20个以上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质监局。 (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围绕解决新兴产业规模小、拉动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完善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15.实施智能产品发展工程。 (1)扩大智能终端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扩大整机规模,做强智能手机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智能可穿戴设备。 (2)大力发展智能家居,推动家电、安防等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发智能家居新产品,开展智能家居产品定制设计,打造具备“协同研发+智能制造+电商物流”全产业链的优势产业集群。 (3)积极引进发展智能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16.实施生物产业提速工程。 (1)加快发展高品质仿制药,提升骨干企业专利跟踪研究、快速仿制、工艺技术再创新、国际注册能力,扩大生物制药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 (2)大力发展生物育种,提升具有优势的小麦、玉米、花生、夏南牛、豫南黑猪等重大品种“育繁推一体化”能力,加快农业和畜禽新品种产业化和市场化。 (3)加快建设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区域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基地、干细胞治疗专业服务平台等,大力发展精准医疗。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畜牧局。 17.实施先进材料创新发展工程。 (1)加快新乡新型电池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工作,实施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型电池隔膜等产业化项目,提升新型电池材料核心竞争力。 (2)加快发展高品级超硬材料,提升终端制品市场份额,建设郑州、许昌、商丘高品级超硬材料及制品集聚区。 (3)实施高性能镁铝合金、高纯钨钼溅射靶材、电路级硅抛光片、高强高模碳纤维等一批重点项目,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积极引进发展石墨烯、纳米等新型材料。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五)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围绕破解农产品结构性过剩、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矛盾,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18.开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行动。 (1)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新建2000万亩高标准粮田。 (2)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强化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广适多抗的新品种。 (3)推动适度规模化经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 19.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优化行动。 (1)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稳定小麦种植,适当调减玉米种植,增加优质生猪、奶牛、肉牛、家禽、肉羊等非粮基本农产品供应。 (2)扩大特色农产品供应。因地制宜发展青贮玉米、鲜食玉米,扩大粮改饲试点范围,加快优质花生、芝麻、双低油菜、油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生产,扩大标准化蔬菜、林果、食用菌特色农产品生产。 (3)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养生农业、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新业态。 (4)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林业厅、旅游局、畜牧局。 20.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供销社、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21.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行动。 (1)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保护,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工程。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开展豫北、豫西等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和丹江口库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实现农业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回收体系,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推动秸秆、废旧地膜、畜禽养殖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林业厅、畜牧局。 三、组织实施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制定实施细则或配套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本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要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并将通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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