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6/11/28
来源:中国·甘肃 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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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函〔2016〕8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精神,加强对全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 人:周 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刘 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富奎 省工信委副主任
谢天德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陈牧原 省财政厅副厅长
于海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彭鸿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国强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缑维藩 省人社厅副厅长
周文魁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 琨 省商务厅副厅长
郭晓霭 省地税局副局长
侯中甲 省工商局副局长
龙章月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景辉 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
赵应堂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文瑞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爱平 甘肃银监局副局长
付惟龙 甘肃证监局副局长
潘 波 甘肃保监局副局长
宴贵宾 工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杨玉杰 农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王才先 中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王文永 建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李建江 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张世祖 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刘 青 甘肃银行行长
李红兵 兰州银行董事会秘书
武 浚 省国投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联席会议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降杠杆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推进我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相关配套文件。
(二)协调开展我省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工作。
(三)跟踪分析研究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
(四)协调解决降杠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确保降杠杆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六)负责就降杠杆问题与市州人民政府沟通协调,指导各市州做好配套政策支持和协调工作。
(七)建立降杠杆信息数据汇总和报送机制。
(八)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安排部署和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应与各市州政府、有关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要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