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几年能共同拥有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001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对婚前的个人财产归属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
不少人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误区,这是因为199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款因与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及新的司法解释相矛盾,已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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