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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案例维权成功
发布日期:2016-12-11    作者:曹兴龙律师
案情简介:胡某与2009年购买一套商品房,位于奎文区,合同约定2010年4月30日前交房,后开发商至今为办理房产证,也未交付房屋。代理过程胡某找到本律师,希望维权,律师做精准服务,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诉求。后在奎文法院审理,提出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延期办证的认定,二是违约责任的具体计算。判决结果:解除合同、退赔房款、并赔偿原告损失6万多元。案情启示:注意维权证据的收集和催告过程及解除权期限不要超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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