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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盛行时代,消费者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6-12-05    作者:邓普云律师
导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网购经历,有遇到过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等侵权烦恼。网购有时候变成了一种靠运气,而不是靠网店诚信的消费行为。至于给网店一个差评,甚至中评,会接到无数骚扰电话,寄给点评人寿衣等时常见诸媒体。
  比如3月23日中新网报道,合肥一市民因为搬家,在网上挑选家居用品,因发现木制的衣架上有一些霉点,不是很满意,就给了一个“中评”,不料竟收到卖家寄来的灵位牌。而就在去年七月,有消费者给卖家差评,卖家给消费者寄灵位牌,并在上面写着“祝你全家快快进牌位里面”的字样。
  不可否认,电商、移动支付迅猛发展,其物美价廉、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青睐,网络购物市场不断膨胀,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85万亿元,与此同时,网络交易侵权正日益成为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重灾区”。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统计显示,2013年,仅“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就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用户电子商务投诉近97350起,同比增长4%。
  这只是一个个冰冷的数据,这一个个冰冷的数据背后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悲伤无奈的维权故事呢?
  网购侵权烦恼较之实体购物侵权更容易,是因为网购更容易为消费者埋下一个又一个的“坑”:
  一,网络商家合同的条款经常包括减轻或免除商家责任而加重消费者责任,内容文字繁复隐蔽,形同霸王条款。
  二,互联网存在安全漏洞,容易遭到恶意程序侵袭,给消费者带来不安全因素。
  三,网购难以真实体验查看商品,产品知情权有限,给了一些商家虚假宣传的空子。
  四,很多网购没有正规发票和购物凭证,网页信息可以通过后台修改,消费者被侵权后很难举证维权。
  五,网购一般采用邮寄或快递公司送货,消费者退换货,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增添了维权的成本和难度。
  也许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坑”,无法一一列举,归根结底一句话:侵权容易维权难。电商要侵权,每个环节都可以下手,消费者维权,则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所幸的是,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可谓是网购者、甚至电商的福音。新《消法》规定了诸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比如“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律无效;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网店“跑路” 电商赔偿;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等等,都非常有利于网购维权,将极大地规范网购市场。
  因此,改变目前网购侵权现状,不能仅仅指望作为后端维权的《消法》,更要建立起网络经济的法律体系,规范、监督买卖双方和网络交易平台。此前,国内没有关于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监管失之依据。现在,国家已经制定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这部专门针对网络交易的“游戏规则”,规定 了个人开网店坚持实名制原则;加大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义务;明确了跨区域违法交易管辖权;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让经营者在法律的“游戏规则”下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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