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发布日期:2016-1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学研究的范围指宪法学研究对象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即宪法学的研究范围是指具体的宪法形式,它既包括现在的宪法,也包括过去的宪法;既包括本国的宪法,也包括外国的宪法;既包括名义的宪法,也包括现实的宪法;既包括宪法典本身,也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等等。并且以下三个方面是其中心环节:(1)宪法的基本理论,任何学科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原则之上,宪法学也不例外。宪法的基本理论是宪法学最基本的理论原则,是中外宪法学家从宪法规范,宪政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一般结论;(2)宪法的基本规范,宪法的基本规范是指采用民主制度形式进行统治的国家;通过立宪活动,将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意志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的主要的行为规范;(3)宪法的实施,与其它法律一样,宪法也应当贯彻实施。否则,无异于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