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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有时罪不在司机
发布日期:2016-10-30    作者:涂宗华律师
看到这个标题,或许有些人已经按捺不住要向我丢臭鸡蛋了,但作为一名专业的职业律师,我的判决必须忠于客观事实,忠于法律。
涂宗华律师近期曾亲办了一个交通肇事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位60多岁的男性退休职工,趁着国庆节高速免费的空档外出游玩,在下高速进入国道后,因不熟悉路就缓缓前行,后跟着一辆电动车,驾驶电动车的是当地一名50多岁的女性,可能是因为前面的小汽车开的太慢,后面驾驶的电动车妇女有些等不及了,就突然加速从汽车的左侧超车过去,按理说非机动车应当靠道路最右侧行驶的,就算是超车也不应当这样操作,毕竟这样有可能电动车就会行驶到道路的正中间了,那样更危险。就在超车的那一刹那,电动车突然发生故障,驾驶电动车的妇女头着地栽到了小汽车的前面,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汽车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交警大队刑事拘留。接受委托后,涂宗华律师当天便到看守所会见了汽车司机,交谈中,涂宗华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交警大队抓错人了,这个司机极有可能是无辜的。顺着这一判断,涂宗华律师找到了承办案件的交警,得知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但这明显只是一个幌子,经多方求证得知,本案中交警大队刑拘司机的原因只是因为顶不住死者家属的压力,后经涂宗华律师多次交涉,被刑拘的老人家被释放出来,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本案中,司机确实被冤枉了,在看守所,面对律师的提问,司机也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自己为什么要坐牢?多次打断问话并寻求律师的解释。涂宗华律师温馨提示,生命只有一次,请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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