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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赵双剑律师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出本市等原因须转移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可申请转移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至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新进入本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本市,需要办理如下手续:一、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二、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三、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四、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二)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五)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以上整理自互联网 如有侵权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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