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发布日期:2011-1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