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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6-09-28 作者:
高震律师
根据刑法第
143
、
150
条 的规定,犯本罪,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
2
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
2
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
2
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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