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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是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14-0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它包括:

(l)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ll)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未构成犯罪的,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lo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按照新<刑法>的规定处罚。即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源性疾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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