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传承中的股权结构设计
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本文所涉及的股权结构的设计与应用均是围绕多层股权架构的搭设展开。因此,限于篇幅的原因,以下私人财富法律管理领域的股权结构设计我们不再附股权结构图展示。
如本文开题所讲的,“企业可以历经百年而不衰,甚至是越来越旺盛”,但是其基于的前提必然良性的股权传承规划。我们依然以张总及其运营公司为例进行说明。如果运营公司最终在A股上市,运营公司发展越来越好,而张总的身体却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况愈下,这是自然规律使然,人为意志难以改变。
我们假设张总有3子1女,长子、次子已经成家,三子、幼女尚未成年,同时有年迈的父母。
如果按照前述方式一的股权结构,当然,对于已经上市的运营公司来说,投资机构所持的股权我们姑且认为是公众投资人,激励对象所持股份我们姑且认为是投资机构,张总名下股权保持不变。
如果张总先于自己的父母去世,且没有留有遗嘱,那么,张总名下的60%股权自然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四名子女及均等继承,如果没有人放弃对股权的继承的话,那么各法定继承人将分别继承10%的股权。这样的结果必然会导致运营公司的股权结构分散。当然,一般来说,张总的子女与张总的父母作为一个家族的成员往往会形成一致行动协议,以力求家族企业的永续。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张总各个子女也会成立自己的小家庭,而接下来也会涉及传承的问题,各个家庭之间的不确定性为家族企业所带来的风险也是需要谨慎对待。
对于张总及其家族企业的情况,简单来说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安排,一是家族企业传承的提前规划;二是股权结构的优化设计,即如果张总是通过某控股公司间接持有运营公司的股权,那么,家族成员因为继承所造成的股权结构分散不会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这会在某个家庭发生变故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建立一个天然的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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