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入红尘谁来管 正义举报非正义
最近几天,有关佛门方丈释永信的新闻不绝于耳。事件起因于2015年7月25日一位名叫“释正义”的人实名举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私生活混乱、侵占少林寺财产、玷污少林寺名誉,并先后向媒体提供举报材料。前几日,“释正义”又向华商报记者发来第六封爆料邮件,邮件内容为“关于释永信通奸女人的公安笔录”和“与释永信通奸女人的讯问笔录”,华商报随后将这份邮件曝光。就这样,在释永信事件还未得到官方正式的调查结果之前,媒体界、舆论界、网络界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也成为了民众茶余饭后的热点谈资。只是,每当出现名人事件的喧嚣,折射的便都是国人的跟风与浮躁。其实,作为一个理性的国家,作为一个文明程度日渐加深的国家,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依据现有的、被证实的材料来表达观点和心声,同时我们更应该静心下来,客观地分析在整个事件中是否每个人的权利得到了保护,哪些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不是在材料都还没有得到证实的前提下,媒体就毫无保留地披露,民众就毫无事实根据地妄加评论,特别是对可能涉及当事人名誉和隐私的材料,媒体更不能不加区别地曝光。所以对于华商报曝光有关释永信通奸笔录的做法,从法律上来讲侵犯了释永信的隐私权。
释永信作为佛门弟子,本该是清修向佛,不惹红尘,但因为“释正义”的出现而深陷红尘漩涡。“释正义”何许人也无人得知,但是很明显,“释正义”不是真名而是意名,意为“所为之事只为正义”,所以,所谓的实名举报并非实名。“释正义”向媒体公布了大量举报材料,这些材料不仅包括当事人很详细的个人信息,也包括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详细信息,这些信息的渠道由来、是否涉嫌泄密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所以即使最后这些举报材料被证实,“释正义”也无法实现正义,因为正义不仅包括实体正义,也包括程序正义,不是通过正当程序得来的材料本身已失去了正义的意义。
最后,归结到释永信事件本身,我们到底该如何评判?我只能说评判之前,我们需要等待,需要监督。等待公安机关或者宗教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同时行使公民的监督权,敦促公安机关或者宗教管理部门及时公布事件进展和最终结果。如果最后查证属实,释永信确实存在被举报的种种行为,自然会有宗教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后续处罚;如果查证不存在被举报的行为,那么“释正义”可能会面临侵犯他人名誉权甚至构成诽谤罪的局面,那些曾经轻率发布新闻的媒体可能要面临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而被追责的局面。所以,在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更多的应把眼光放在调查部门身上,监督它们依法、及时、公正调查,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我们可基于结果或质疑、或总结、或批判或反思,这才是正确合理地行使公民言论自由权。所以并不是说我们不能发表观点,不能有所行为,只是我们对任何事件的评判都要有理有据,所采取的每项行动都不能侵害他人的权益,这才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国民应该具备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