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好,我男朋友是印度尼西亚的穆斯林,他有经济实力并且得到他第一任妻子的允许,希望我成为穆斯林和他在印泥举行宗教婚礼成为他的第二任妻子,我想知道那样的话,在印尼算不算是合法婚姻,这样的婚姻在中国会不会被承认,或者在中国需不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有什么注意事项.? 问题补充:万一离婚或者对方死亡我是否可以分到抚养费或者遗产? 回答: 印度尼西亚是个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国家,根据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的教义,这些教徒中的男性可以娶两名以上的妻子,但必须征得所有现任妻子的同意,以及向宗教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为第二个妻子及其子女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并承诺将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妻子。但国家并不鼓励一夫多妻制,国家公务员也不能享有一夫多妻制的“权利”。 如果您在印度尼西亚合法结婚,那就不需要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因为根据中国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您如在印度尼西亚结婚,就适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那也是合法的,中国政府承认的。 但您想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中国政府是不会办理的,因为根据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所以,您丈夫有配偶在中国登记结婚是不允许的。 万一离婚或者对方死亡您是否可以分到抚养费或者遗产? 一、关于离婚。根据中国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您如在印度尼西亚离婚就适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如在中国离婚就适用中国的法律。 二、关于继承。中国的《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条规定,“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综上,我建议您先学习一下印度尼西亚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等相关法律。看后如有疑惑之处,可与我联系,我们一起来研究和探讨,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