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拐卖儿童案 刘子豪律师成功辩护案例
特大拐卖儿童案刘子豪律师成功辩护案例
王某、周某某等22名被告拐卖儿童一案是由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贵阳审理的一起特大的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案情是22名被告人共同、部分结伙、交叉、单独拐卖儿童,利用火车作为犯罪运输工具,拐卖婴儿达十多名,是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案件。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刘子豪律师为可能判处死刑的第二被告人周某某进行辩护。
本案系特大团伙犯罪,公诉机关和主审法院比较重视,辩护人更不例外,本案的被告人关押是在贵阳市铁路看守所,审判也在贵阳,刘子豪律师接到案件后,立即到法院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找出指控的依据、证据是否充分、被告人的犯罪笔数是否准确、有无立功表现等,并做好笔记,后在开庭3日前就赶到贵阳会见被告人,询问被告人案情、逐一核对每次有变动的笔录和其它证据,并沟通当庭是否认罪的意见,并重点了解了犯罪的动机、贩卖婴儿的来源和当地领养孩子的习俗,通过有了前期的充分准备,庭审中,刘子豪律师的辩护意见也自然真知灼见,找出突破口,即大打“感情牌”,从被告人犯罪的初衷态度、恶性程度小、受害人父母有责任、受害人的受害程度小、区分与暴力犯罪、被告人认罪态度等情理上做重点分析,再加上其它法定的可从轻、酌轻情节,使在跨省的贵阳住宿6天、开庭都持续3天的刘子豪律师的辛苦没有白费,最终使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只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而后被告人对判决后果也比较满意,未提出上诉。
此次辩护贵在勤、准、稳,刘子豪律师不辞劳苦、尽心尽力,用专业水准赢得的不仅是该案辩护的成功,更是用行动显示出一份崇尚律师职业的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