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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任免
发布日期:2016-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任免公务员是关于任用或者免除公务员职务的制度。公务员任职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聘任制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实行聘任制。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与所聘公务员之间应当通过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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