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权的行使条件
发布日期:2016-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具有自动债权的债权人作出与对方对自己持有的债权即被动债权相抵销的意思表示,具有两债权对等数额消灭的效果。
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不论债的种类和期限,在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
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以下列理由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
(1)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2)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3)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
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例题·不定项】在某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甲乙丙丁庚主张以其对债务人戊负担的债务抵销其破产债权,管理人哪些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
A.在破产受理时,债权人甲对债务人戊的债权尚未到期
B.在破产受理时,债务人戊对债权人乙的债务尚未到期
C.债权人丙对债务人戊享有的是劳务债权,而债务人戊对债权人丙享有的是价款债权
D.债权人丁对债务人戊的债权系破产受理后从庚公司处收购获得
E.债权人庚对债务人戊的债务系故意侵权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不论种类,期限。但恶意抵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