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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法制史-简述英国的辩护制度
发布日期:2016-05-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解答: 对抗制,又称“辩论制”,即民事案件中的原被告以及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在法庭上相互对抗,提出各自的证据,询问己方证人,盘问对方证人,并在此基础上相互辩论。法官主持开庭,并对双方的动议和异议做出裁决,但不主动调查,只充当消极仲裁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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