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商法中海商法:船舶所有权
发布日期:2016-04-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船舶所有权可为自然人所有,也可为法人所有。如果是国家所有的船舶,由国家授予具有法人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海商法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船舶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船舶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