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离婚是否合法
【事件经过】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对办理离婚进行限号,最多一天发15个号,最少一天发10个号码,并称限号是为了挽回更多家庭。此新闻一出,引发各界热议。
央视网记者发现,该消息最早出处为西安本地媒体8月15日的报道。该报道称,王女士和丈夫选择离婚,准备好了所有离婚材料,早上10点多来到长安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理离婚需要先排号,今天的排号已发完。”对此,王女士说:“头一次听说办理离婚要排号,我觉得很不人性化。”
该报道记者随后引述长安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的话称,“每天只办理10对”。登记处主任蔺文辉说:“排号之后,让当事人都有了冷静思考的时间。虽然我们阻止不了离婚率攀升,但是,尽量挽救一些家庭,能挽救多少算多少。”
央视网记者发现,在接受该媒体采访中,除了工作人员有“每天只办理10对”、蔺文辉有“最多一天发15个号,最少一天发10个号码”这样的直接引述外,话语中均没有出现“限号”两个字。媒体的报道文章中也对出现在标题和导语上的“限号”两个字加了引号。
文章来源:央视网
【法律解读】
“限号离婚”侵害了婚姻自由权。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显然,限号离婚不符合《婚姻法》中的“婚姻自由”精神。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与否、离婚是否是真心,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每对到民政部门离婚的夫妻,早就离婚问题作出了慎重权衡,因一时冲动离婚者毕竟少之又少。本来可以“立等即离”解除双方痛苦婚姻的离婚登记,变成“限号不离”,这显然与婚姻登记部门职权不符,侵犯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
摘自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