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财产权与人身权-司法考试民法答疑
发布日期:2016-03-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考生问:如何区分财产权与人身权?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解答:

  (1)财产权,指以财产利益为标的的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财产权不具有专属性,可以转让、抛弃和继承。

  (2)人身权,指以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标的,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权大多具有专属性,不可转让和继承。

  (3)综合性的权利,指兼具财产权和人身权属性的权利。主要有三种:第一,知识产权(商标权除外);第二,继承权;第三,社员权(如股权、合作社的社员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