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缺少劳动关系证据,应先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甲在乙方的木业公司从事木型工工作,某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工伤事故,右手手指骨折内固定,乙方承担了一、二次手术费用,后要求对方赔偿时发生争议,无奈只能申请工伤认定。 在当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申请工伤认定时缺少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需要现打劳动关系确认之诉,但是甲既无劳动合同,也无保险缴费,更没有工资打卡及相关单位盖章的证据证实劳动关系存在,无奈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查询到乙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让甲以生活费等名义去找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等要求支付,几经波折收集到录音、录像等证据,结合其他证据基本能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经开庭审理等确认到劳动关系存在,胜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