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男孩右臂被黑熊咬断 公园一审被判赔近百万元
发布日期:2015-12-31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回顾
  男孩右臂被黑熊咬断
  独自一人等待救治
  2014年10月18日下午,9岁男孩小乐与其外祖父一同进入河滨公园动物园观赏动物。
  进园后,小乐脱离其外祖父的监管,独自到黑熊游览区,越过黑熊游览区外面设置的隔离栅栏,接近圈养黑熊的笼舍近距离观赏黑熊。当小乐转身要离开时,因铁笼外面的钢网破损,黑熊咬住其右臂上端。黑熊撕咬一会儿后将其右臂咬断。
  一游客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动物园人员求救,后又电话通知了小乐的母亲。
  小乐的右手臂被咬断后,独自一人来到公园门口等待救治。
  一段时间后,公园工作人员到现场,与小乐的母亲等人从笼舍内将小乐的右上臂取出。
  经鉴定,小乐的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存在部分护理依赖。
  责任划分
  公园承担六成责任
  为啥?
  1.无管理人员在场监管、制止2.覆盖铁笼的钢网破损3.发生撕咬后管理人员未及时到场
  湛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乐在进入黑熊游览区后未注意禁止标志,自己翻越外围的围栏进入游览禁区,并近距离靠近圈养黑熊的3号铁笼观赏黑熊。
  因铁笼外所覆盖的菱形钢网有破损,黑熊的熊掌可伸出笼外,熊嘴也能从破损处部分伸出,小乐近距离靠近黑熊笼舍时被黑熊咬住右上臂,可见其当时与圈养黑熊的铁笼之近。
  尽管对小乐当日被黑熊咬掉右上臂的具体情节现无从查证,但从上述基本事实可以认定,河滨公园对此事故未尽到管理职责,理由如下:
  首先,小乐是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儿童的好奇心和善意亲近动物的天性,促使其本能地近距离接近黑熊,如当时动物园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管、制止可避免损害后果发生。
  其次,覆盖铁笼的菱形钢网的破损,致黑熊嘴伸出铁笼,造成对近距离贴近铁笼的游客撕咬。发生撕咬后动物园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到场予以阻止并解救。
  河滨公园对黑熊给小乐造成的损害后果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小乐方面承担四成责任
  为啥?
  监护人对孩子的监管有过错
  湛河区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小乐当日与其亲属共同进入河滨公园游玩,在小乐进入动物园以后,其亲属便失去了对小乐的监管,放任一个未成年人到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黑熊游览区游玩,以至于造成了小乐翻越隔离护栏,近距离靠近黑熊笼舍而被黑熊咬伤的损害后果,其监护人亦有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一审结论
  综合分析以上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河滨公园与小乐方面的双方责任分配以6∶4的比例较为客观、公平。
  湛河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对各项损害费用确定合计为1590858.12元。河滨公园承担60%责任为954514.88元,扣除已支付的82108元,为872406.88元。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损害后果,确定本案小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60000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河滨公园实际赔付小乐932406.88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件来源:大河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