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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发布日期:2015-11-10    作者:张亮律师


 
  共同财产证据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例如:
  1.证明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应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证明有机动车的,应提交车辆行驶证;
  5.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7、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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