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2015年11月7日报道:学生被送往厦门“社会实践” 建筑专业安排通宵给平板贴膜
不到20岁的李哲聚(化名)最近一周很郁闷,作为成都五月花计算机专业学校(下简称学校)的一名学生,他和数百位同学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课程——前往厦门某公司上班。学建筑的他却被安排给平板电脑贴膜,而每天10个小时的通宵班让他和一众同学叫苦不迭,“而且老师之前说,不做够时间就不发毕业证,连来回的车费都得自己掏。”11月7日,五月花计算机专业学校相关负责人称,学校的社会实践并没有和毕业证绑定,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参与与否。此外,学校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利益输送,学生对工作内容有异议可以和老师反映。A、【遭遇】跨省社会实践 专业不对口还上通宵班“之前老师要求学生参加这个社会实践课,一是有学分,而是说关系到毕业证,不去就不给。”11月7日,李哲聚接受记者电话采访说,当时学校老师宣讲的实践课就是去上班,一天工作8个小时,自愿加班,一周休息一天,共3个月,“当时觉得没啥,就同意去了。”李哲聚说,今年11月1日,他们跟着学校的带队老师乘坐火车来到厦门,实践的公司为当地一科技公司,“当天填了表,交了点资料,说第二天就上班。”结果上班的工作内容让李哲聚有点懵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学生,却被安排到了工厂的流水线上为平板电脑贴膜,而且还是上通宵夜班。“晚上9点上到早上9点,中间有两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时间必须做够。一个月基本工资1500元。”李哲聚说,工厂和宿舍有大约40分钟的车程,刚上了两天他和不少同学就受不了了,“完全休息不好。工厂里还有刺激性味道,全程带口罩,不取憋着难受,取了受不了味道。”
传社会实践和毕业证挂钩 学生走与不走很纠结李哲聚说,上班的第二天他和一些同学便找到随行的学校老师反映情况,要求改变工作内容。“但是都上了快1周了,还是没有任何回应。”李哲聚说,他和同学拨打老师的电话经常无人接听,专门去见面交流也一直被告知,学校方面正在商议。对于这样的社会实践课程,李哲聚说,他和一同上班的同学都感到很郁闷。另一方面,到底是中途离开是继续坚持,他也感到两难。“之前就听老师说,不参加完就拿不到毕业证,而且来回的火车费还要自己出。”李哲聚说,一些前期不愿参加该实践课程的学生的家长还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要求学生参加。家长心疼孩子 称此前不知工作内容11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一位学生的家长李女士,她说,她已经从孩子那儿听说了他们的遭遇。“都是十七十八岁的学生,这种搞法谁受的了。心疼娃娃!”李女士说,入学时和学校签订的合同为3年学习时间,1年实习时间,现在学习时间还没满,便被拉出去上班,学校的做法欠妥,“而且之间根本没说上班的具体内容,要是晓得是这样,就不得让娃娃去。”另一方面,李女士说,她此前也多次听到传闻,称如果不参加社会实践,学生便拿不到毕业证,“我们准备下一步去找学校要说法。”
B、【校方回应】“社会实践”不与专业对口正常 学生自愿参加7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金堂县的学校求证此事。学校副校长吴峻松向记者证实,从11月1日起,学校确实有600余名学生,由7个老师带领,分批前往厦门、上海等地,参加为期3个月的社会实践,目前已经在上班。吴峻松解释,“社会实践”是学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有相应的学分,旨在锻炼学生、增加学生的社会经验。对于李哲聚反映的,实践与专业不对口的问题,吴峻松回应,“社会实践不等同于实习,这批学生明年即将毕业,因此学校安排在上学期前往实践。在下学期,学校还会安排‘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才是和专业一一对口”。吴峻松说,年级总共800余人,这次参加实践的只有600余人,还有100余名学生未参加。“如果学生不愿意参加,或者自己有想法去其他地方实践,可以向学校提出来,学生们参加这次实践都是自愿的。”吴峻松说,学校允许学生参加其他实践,“不过学生要把实践单位告知学校,学校也会时常关注学生的状况。”企业未向学校支付任何费用 学生退出仍可毕业 李哲聚称,学校带队老师曾表示,如果不参加这项社会实践,就拿不到毕业证。对于这个说法,吴峻松并不认可,“社会实践是一项课程,如果学分不够,肯定影响到毕业,但学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参加其他企业的实践,获取学分,同样可以毕业。“吴峻松说。如果学生中途退出实践,是否会影响到毕业?对此,吴峻松回应,“学生如果真的不适应,可以申请退出,选择其他实践,不会影响到毕业。”吴峻松还表示,这项社会实践是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学生并未向学校、企业缴纳任何费用,“包括路费,都是由企业承担,学生只是自己支付了体检费。”吴峻松说,此外,承担实践的企业也并未向学校支付任何费用。吴峻松说,学校又增派了一位科长前往企业,全力协调企业安排,让学生们健康实践。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 黄磊律师
C、【律师说法】学校组织社会实践合法 但学生可拒绝强制加班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表示,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符合法律规定。黄磊说,《办法》第五条规定,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同时,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此外,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如果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强制加班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学生有权拒绝。”黄磊说。华西都市报记者 熊浩然 见习记者 李智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