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5南京离婚案子争夺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5-10-30    作者:庄荣华律师
鼓楼区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案 成功获取【九岁半男孩抚养权】及两套房屋所有权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胜案指导

案情介绍
    本案为一起标准的离婚纠纷涉及:法定离婚条件、子女抚养权适用标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认定、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方式。
    本案原告为女方,此次以第三次起诉离婚,男方通过多方比较最终选择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此案。
    案前委托人强调希望通过庄荣华律师的努力的帮助,为其多争取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
    本案双方登记结婚后,原被告在婚后购置的房产共有两处,第一处位于江宁区约190平米,市价近300万元,第二套房屋在鼓楼区系学区房,市价约近90万,双方的孩子现年9岁半,即将面临10岁【法庭需征询孩子抚养权意见年龄段】。

案件结果
    1、男方双方离婚
    2、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当事人,对方每月支付我方800元抚养费,并合理探视孩子。
    3、诉争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全部归属我方当事人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我方独立偿还。
    4、我方支付对方30万元房屋折价款,其中26万元现付,另外4万元待对方将其户口迁出鼓楼区学区房后再行支付【户口迁出约束条款】。
    5、各自名下存款、公积金、车辆归各自所有,本案离婚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纠纷。

律师点评
    两套房屋总价值约近400万,若依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我方通常需要支付对方近200万,但最终仅支付其30万了结此案。
    本案之所有能够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取决于律师案前的精心准备与当事人的积极配合。
    我方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准备的证据数量高达30个左右,大多数涉及房屋出资构成、房屋出资来源、家庭成本支付、我方尽责顾全家庭、男方家庭协助照顾、抚养子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车辆所有权证等等证据。
    关于财产范围的认定与子女抚养权的意见,庄荣华律师在每一次庭审都补充新的代理意见,为当事人极力争取赢面和辩论机会。在庭审过程中庄荣华律师还通过巧妙的发问,使得法庭获悉对方隐匿了婚内购置的一辆汽车,为最终的结果做了有力的铺垫。另外本案涉及婚内出轨的严重过错,我方就此也准备了大量的证据在法庭中一一论证分析。
    最终通过庭后两次调解,庄荣华律师协助发表了调解方案,同时也感谢承办法官诉讼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便利,最终迎来了最有利我方当事人的诉讼结果,庄荣华律师再次将一起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办理的如此完美,不负重托。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3)鼓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981年生,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被告B,男,1975年生,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被告B及其委托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经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由被告B抚养,原告A自2014年1月开始每月支付抚育费8 0 0元至其子1 8周岁时止,原告A每周可带小孩共同生活一天,时间周末,如遇寒暑假,暑假可与小孩共同生活2 0天,寒假可与小孩共同生活10天,轮流与小孩共度春节,被告B予以配合;
    三、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房屋归被告B所有;本市鼓楼区房屋归被告B所有,剩余贷款由B承担,待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如:贷款还清)原告A在被告B通知后七日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被告B配合原告A办理停止房屋公积金还贷手续。
    四、大众速腾轿车归原告A所有,起亚轿车归被告B所有,剩余贷款由B承担;
    五、被告B共给付A财产折价款300000元整,此款于2014年l月1 8日之前给付原告A260000 元整,待A将户口迁出本市鼓楼区房屋后B给付余款40000元;
    六、其他各人名下存款、公积金归各人所有,各人名下债务由各人承担;
    七、双方之间的离婚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纷。

    本案诉讼费1 6 4 9 0元,减半收取8 2 4 5元,由原告A承担4 1 4 5元,被告B承担4 1 0 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B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4年1月13日

附相关法律法规: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
  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