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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下车库进水车辆遭水浸,物业公司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5-10-22    作者: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对小区房屋建筑、机电设备、供电供水、公共设施等进行运行、保养和维护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服务范围。如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基本管理服务,给小区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场暴雨后,某小区的地下车库积水严重,地下车库安装的横移升降式立体停车设备也因进水而停止运作,导致高先生停放在地下机械车库车位内的轿车严重受损。后高先生将车辆送去4S店修理,产生修理费七万余元,因高先生购买有车损险,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但另有车辆座椅及内饰的更换费用四万余元因不属于保险理赔范畴未获赔偿。高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对其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未获保险理赔的损失47000元。物业公司认为地下车库进水系天降暴雨导致,属于不可抗力。且进水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已经及时组织人员铺设阻水带、使用抽水泵抢修,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暴雨导致地下车库进水,但该事故并非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的;物业公司未能发现地下车库的安全隐患,进水发生后也未能及时通知业主避免损害的发生,其消极不作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部分服务管理职责,可以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故判决物业公司对高先生主张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示
对于车库进水的问题,物业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包括:日常暴雨预报和提醒义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对象将遭侵害有所预知,有事前通知相关业主的义务;发现车库进水后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如排水、拖车等,有事后及时补救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尽到一个管理者应尽的义务,受损车主可要求其分担赔偿责任;如果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均有过错,可要求双方共同赔偿。有车的业主也应提高自保意识,车子在车库进水被淹后千万别打火,否则车辆极易损坏,而且并非所有的受损车辆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只有购买了涉水险,保险公司才会考虑是否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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