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宪法冲刺精讲:特别行政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香港特别行政基本法》第59-65条)
(1)特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2)行政官员必须是在当地连续居住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法律 敎育 网
(3)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查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相关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宪法冲刺复习讲义:特别行政区
»
司法考试卷一宪法:二特别行政区政府
»
司法考试《宪法》复习: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
司法考试《宪法》复习: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
司法考试《宪法》复习: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
2015年司法考试宪法复习要点:特别行政区制度
»
司法考试宪法冲刺精讲: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
司法考试宪法冲刺精讲: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
司法考试宪法冲刺精讲: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
司法考试宪法冲刺精讲:中央管理的特别行政区的事务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