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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15-07-24    作者:孙超律师
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法律咨询: 

我们一家三口和婆婆同住2室1厅的老房子,房产证上是公婆两个人的名字,公公已去世,老公总共兄弟三人。大儿子离婚一个人拥有公公的使用权房屋一室户。二儿子结婚另外买房。现准备提前处理房产分配问题,但老人和家人都忌讳书面遗嘱,1.确认录音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2.书面遗嘱一旦公证后就不能更改。3.如果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的话,必须要通过哪些人的同意?老大的房子也是公公以前单位分的,婆婆和二儿子是同意的,现在准备给老二分一间,不好分配的情况下我们准备买个一室一厅给老二,然后过户给我们,这样的话需要经过老二媳妇的同意吗,还是房产分配只要二儿子同意就可以,因为二媳妇很喜欢闹事,害怕把事情搞得太麻烦。 

律师解答: 

1、录音遗嘱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 

2、书面遗嘱经公证的,要修改的话,需要通过再次的公证。 

3、老房子是属于你公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公公死后,你公公的财产有你婆婆和你老公兄弟三人继承,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需要这些人的同意的。 

遗产的分配只要继承人同意即可。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 

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法》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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