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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赔偿金的时效
发布日期:2015-07-10 作者:
110网律师
关于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
,因
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具有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7 条第 4 款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
,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主张双倍工资
仲裁时效期间
应
从用工单位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一年内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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