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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发生了纠纷诉讼管辖地在那?
发布日期:2015-07-03    作者:张鹤生律师
网络购物发生了纠纷诉讼管辖地在那?
 


 
网络购物在区域上呈现的是无疆域、无界限,即可能是全国的任意一个偏远山村,也可能是一线大城市中高楼大厦的地下室,甚至可能是远在地球对面的异国他乡。互联网已经将全世界给整合成一个“地球村”。
 
但是,真的发生了网络购物纠纷,购物者该到哪去起诉呢?
 
【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网络购物几乎没有签署纸面买卖合同的。没有合同也就没有约定争议解决,即没有约定管辖。没有约定管辖,也就不可能约定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因此,网络购物纠纷,均要最终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予以解决。
 
【在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网络购物和商场、超市购物,在法律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买卖纠纷。在发生购物纠纷时,实际上就是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购物的买方应该却在被告(网络购物卖方)的住所地,或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在卖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好吗?】
我们在网络上进行网络购物时,卖方与买方有可能是在一个城市,也有可能相距几千公里。在一个城市,也有城市大小之分。比如在北京,买方是延庆县的,卖方是大兴区的,这买方一趟趟的由延庆县到大兴区人民法院跑,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交通费用支出,也是非常巨大的。要是买卖双方不在一个城市,甚至是相距几千公里,买方一个官司下来的成本支出,将远远超过诉讼本身。
对于购物者来说,在卖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当然是不好的!
 
【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行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管辖地的情况下,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是可以的。
但是,要先确定网络购物中,合同履行地是那?是卖方住所地?还是买方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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